广州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(12月4日消息)
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,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工作要求,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2月4日1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,实行“个人防护、避免聚集”防控措施。 一、赤岗街道 1.赤岗东
本地 2025-02-01 11:30 576
本地 2025-02-01 11:30 576
本地 2025-01-30 09:40 655